TAICA 人工智慧自然語言技術學分學程
◈學分學程介紹
Program Overview
為配合協助政府的各領域的產業創新計畫,驅動產業發展量能,為因應生成式人工智慧、與大型語言模型應用在各領域的潮流,本學分學程屬於人工智慧技術學分學程,透過循序漸進的修課規劃,讓學生在自然語言相關領域有所理解,未來應用技術在各產業的創新上。
To support the government’s cross-sector industrial innovation initiatives and drive forward industrial development, this program addresses the rise of Generative AI and large language model applications across various fields. Through a step-by-step course structure, the program helps students develop a strong understanding of natural language technologies, preparing them to apply these skills to future innovations in diverse industries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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淡江大學人工智慧自然語言技術學分學程實施規則
114.09.22 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淡江大學TAICA學分學程委員會通過
114.10.29 114學年度第1學期教務會議通過
第一條 設置宗旨
本校為教育部「臺灣大專院校人工智慧學程聯盟」(Taiwan AI College Alliance, 以下簡稱TAICA)盟校,本學程為配合政府推動產業創新計畫,因應人工智慧技術帶來的產業變革,本學程為人工智慧應用學分學程,屬於TAICA學分學程內最容易入門之選項,適合具不同專業背景之跨領域學生修習。
課程設計自程式設計與機率等先備課程起步,循序漸進建構AI技術知識,涵蓋相關倫理議題,培養科技素養與社會責任意識。最後透過專題實作及應用,強化學生對AI應用於實務場域之理解與能力,特整合TAICA聯盟及本校師資專長成立「淡江大學人工智慧自然語言技術學分學程」以培育人工智慧與STEAM人才。
依「淡江大學跨系所院學程設置規則」訂定「淡江大學人工智慧自然語言技術學分學程實施規則」 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第二條 對象
凡本校在學大學部與研究所學生,對人工智慧相關領域有興趣,均可申請修習。 本學分學程適合電資領域學生,或已完成「人工智慧探索應用學分學程」之學生申請修習。
第三條 申請方式
依本校行事曆公告時間,線上提出申請。申請作業將透過線上表單辦理,表單每年開放兩次,分別於每學期第十週起受理申請,申請期間為期四週,並依規定完成相關申請程序。
第四條 學程規劃
一、必須修畢本學程指定課程至少十五學分,且其中至少應有六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學系之應修科目。
二、申請學分學程前,已修習學程之指定科目,得列入所修習學分之審查。學生如欲申請以性質相近之課程認抵本學程課程,須檢附課程大綱、成績單等相關資料,經學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,始得認抵。
三、本學程應修科目表詳見「淡江大學人工智慧自然語言技術學分學程課程清單」。包括TAICA鏡像課程、衛星課程及本校常規課程。
四、本學程由TAICA及各盟校合辦,本校以AI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為業務承辦單位。共同組成學程委員會,規劃開課等相關事宜。
第五條 學程委員會
委員會由教務長擔任人工智慧學分學程委員會召集人;本校TAICA協同教師代表組成。
第六條 學程認證
一、學生修畢本學程規定至少十五學分且成績及格者,依本校行事曆公告時間填妥「淡江大學學生跨系、所、院學程學分證明書申請表」,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,逕向AI倫理教育資源中心辦公室提出認證申請。
二、認證審查通過者,由本校授予「淡江大學人工智慧自然語言技術學分學程證明書」。
第七條 其它相關規定
一、學生修讀本學程課程的學分是否計入主修系畢業應修學分數內,由其主修學系依其課程規劃規定認定之。
二、學生不得以修習本學程作為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之理由。
三、本學程課程名稱及學分數如有調整,依本實施規則公布之課程清單為準。
四、未修畢本學程學分之學士班畢業生,若成為本校碩士生,得繼續修習本學程,其已修習之學分數併入學程學分數計算。
五、本規則未盡事宜,悉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第八條
本規則經教務會議通過後,自公布日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淡江大學人工智慧自然語言技術學分學程
課程表
| 課程地圖 課名 |
課程名稱 | 科目 代號 |
應修 學分 |
開課單位 | 本校開課單 位代碼 |
備註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人工智慧導論/生成式人工智慧導論 | 生成式AI的人文導論 | E4393 | 3 | TAICA台大 | TGAXM | 至多承認 一科 |
| 生成式AI:文字與圖像生成的原理與實務 | E4394 | 3 | TAICA政大 | TGLXM | ||
| 資料探勘與應用 | 資料探勘與應用 | E4457 | 3 | TAICA清大 | TGEXM | 至多承認 一科 |
| 人工智慧倫理 | 人工智慧倫理 | E4392 | 3 | TAICA 東海 | TGKXB | 至多承認 一科 |
| 智慧人機互動 | 智慧人機互動 | E4458 | 3 | TAICA北科 | TGEXM | 至多承認 一科 |
| 自然語言處理 | 自然語言處理 | E0170 | 3 | TAICA清大 | TGEXM | 至多承認 一科 |
備註:
- 本學程規定至少修畢十五學分,其中至少應有六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學系之應修科目,意即十五學分中須修習外系(非主修系)所開課程至少六學分。
- 本校學分學程修讀路徑和課程規劃與「TAICA學分學程地圖」一致。
- 應具備以下核心課程內容與建議修課順序:
- 生成式人工智慧導論(建議修課順序1)、人工智慧倫理(建議修課順序2、3)、智慧人機互動(建議修課順序2、3)、資料探勘與應用(建議修課順序2、3、4)、自然語言處理(建議修課順序5),並註明建議修課順序。
- 學生可依據此建議順序進行修課,循序漸進完成學分學程,以達成學習成效與TAICA課程地圖對應一致之目標。

